
3月10日至14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万英带队,市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具体组织,市农牧局、市种子管理站、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负责人参加,对全市《种子法》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3月25日,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种子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农牧局局长史兴隆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从五个方面对全市《种子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
1、以体制改革为契机,完善了种子执法管理体系。
2、以加强种子质量监管为核心,保障了生产用种安全。
3、以增加投资为重点,加强了种子项目建设。
4、以试验示范为先导,加快了优质品种推广步伐。
5、以宣传培训为抓手,提高了全社会种子法制意识。
同时,针对我市《种子法》贯彻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强种子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种子管理体系。二是毫不放松《种子法》宣传,营造知法、守法、依法治种的社会环境。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管理种子市场。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种子管理能力。五是积极搞好新品种引试推广,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良种。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克和作了《关于检查全市<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宣传种子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市场监管,积极引进推广新品种,稳妥推进种子体制改革,促进和保障了农业产业发展和粮食安全,《种子法》在全市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主要表现在:
1、认真开展了法规宣传培训,依法治种的意识不断得到增强。
2、顺利完成了种子体制改革,执法职能进一步得到加强。
3、积极开展了市场整治和监管,种子市场越来越规范。
4、加大新品种引进推广力度,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
报告认为,尽管我市种子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改进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种子市场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
2、种子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3、种子执法人员的素质还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
4、种子龙头企业还没有完全形成。
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继续加强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进一步巩固完善种子体制改革的成果。三是不断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市场。四是努力做大做强种子龙头企业。
市委书记、人大主任马学军强调:一要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农牧等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二要抓好种子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我市自然资源优势,积极建设优质种子基地。三要积极培训龙头企业。在基础条件好的县区选择经营管理比较规范的企业,重点给予扶持帮助,使其发展壮大,发挥龙头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