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资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针对当前是化肥等农资产品生产季节,市质监局采取四条措施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监管。
一是强化执法。继续保持对许可证管理的农资产品监管力度。不定期对生产企业进行巡查,对重点地区和企业实行定人员监管。加强与工商、农业、整规办等部门联合执法,全市范围内保持高压态势。
二是强化监管。对获证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对于质量稳定企业以帮扶为主,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体系,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对有质量问题企业,采用分片、定人、驻厂办法,定期和不定期对企业产品质量、生产条件、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违法行为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是强化引导服务。对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容易忽视和出问题的环节,如产品标识不规范、委托加工手续不完备、水分超标、产品库存的状态标识等问题,及时做好宣传、规范工作,为企业规范生产创造条件。
四、推进电子监管。全面推进产品电子监管入网工作,确保在今年上半年使列入《首批入网目录》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全部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现我市复混肥、磷肥、农药等产品全部纳入全国产品追溯管理体系,进入“一件一码”查询、程控新阶段。( 市质监局 姜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