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继续开展春播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种子管理局(站):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2008年春播生产用种安全,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湖北省农业厅以鄂农函[2007]408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由于部分企业种子入库较迟,在2007年11月25日前未能抽到样品,为全面完成此次监督抽查任务,请有关单位按照鄂农函[2007]408号文件精神,继续开展2008年春播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具体抽查企业名单及抽样种子类别详见鄂农函[2007]408号文,对其中2007年没有抽查到的企业或作物,此次全部抽查,但对国家已经抽查的同一企业的同一作物此次不再重复抽查。
二、具体要求
1、各地种子管理局(站)在2008年1月30日前到湖北省种子管理站领取《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在2008年3月10日前完成扦样工作,并将纯度鉴定样品送省种子管理站统一组织鉴定,室内检测结果于2008年3月底前报送省种子管理站。监督抽查工作分工、结果通报以及其它要求均按鄂农函[2007]408号文件精神执行。
2、各地种子管理局(站)要根据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计划,重点抽查本次抽查未涵盖的企业和作物,并将抽查结果于4月底前上报省种子管理站质量管理科备案。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