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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旧种子新包装欲上市?
来源:种子网           2007年12月27日   阅读:

工人正在包装去年的种子。 种子是去年的,包装袋却是“新”的。文/图记者张松   本报安康讯 种子公司撤销后,原经理为将去年遗留的2000余公斤杂交水稻种子,装进生产日期为今年9月的新包装袋,准备重新上市销售。当地法律界人士表示,此举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昨日,记者闻讯赶到原安康市种子公司院内,在一间库房里的水泥地面上散放着一堆“金优117水稻杂交种子”,2名工人正在包装。记者在包装袋上看到,种子生产厂家为湖南金健种业有限公司,质量指标为:“纯度96%、净度98%、发芽率80%、水分13%”,生产日期为2007年9月。据一位知情人士说,这批种子是去年的剩种。   安康市农村能源工作站站长向广云(原种子公司经理)向记者解释说,去年6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精神,安康市种子公司撤销,从今年7月1日起不再经营种子业务。但原种子公司遗留有2305公斤未销售完的“金优117水稻杂交种子”。日前,安康市农业局受湖南金健种业有限公司委托,责成他与原公司另一名副经理负责将去年未销售完的种子进行分装。   据向广云说,包装袋是金健公司提供的,厂方称只要种子质量达到标准,就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在包装这批种子前,他们的检验员进行了初步检测,认为这批种子是合格种子。而记者在湖南金健种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书上看到,金健公司要求“所有小包装种子质量由被委托方负责”。   安康一位律师对记者表示,《种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销售的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所以这批种子即使没有质量问题,但“更改”种子包装袋日期的做法也是不妥的。 信息来源:农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