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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大丰劣质稻种坑民政府追赔偿
来源:种子网           2007年10月10日   阅读:

  “看到水稻丰收在望,我们悬在心里的石头这才落了地。”再过10多天就是水稻的收获时节,姜堰市俞垛镇1000多名被劣质稻种坑害的农民,脸上终于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日前,俞垛镇政府代表受灾农民,给历时100多天为农民讨说法的该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送去了一面锦旗。   俞垛镇派出所所长纪宝国介绍,今年1月、3月,该镇祝庄、叶甸等15个村的1000多名农民从该镇农兴、兴农两个个体种子经营部购买了“淮稻5号”稻种。落谷时节,农民们发现该水稻种子发芽率、出苗率非常低,严重的只达到30%左右,普遍的在50%左右,稻田受害面积有1.2万亩。   5月13日,15个村的几百名农民集中来到两个种子经营部讨说法,但其中一经营业主却不知去向。   “种子好坏,直接决定农民一年的收成。这起劣质稻种坑农事件很快引起了姜堰市公安局、农业局、俞垛镇政府的重视。”俞垛镇农技站副站长李爱国说,当天下午,该市农业局综合执法大队、俞垛镇政府等部门立即介入调查。   该镇政府还及时在全镇贴出公告,通知凡是在农兴、兴农两个种子经营部购买“淮稻5号”种子的农民及时到镇农技站免费换种。对已浸种落谷的农户,政府落实农技人员指导农民进行水、肥、病虫防治等田间管理,努力将农民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与此同时,姜堰市农业局将该稻种送往农业部南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检测认定,该批“淮稻5号”稻种为不合格种子。   据农业部门调查,农兴、兴农两个种子经营部均为个体经营,同为大丰某农场种业公司代销种子。   今年6月底,姜堰市农业局将该起劣质种子案件移送到该市公安局。该局治安大队、俞垛派出所干警先后对两个种子经营部负责人马某、周某进行了刑事询问,并5次到大丰调查取证。   据马某、周某交代,今年1月、3月,经营部以每公斤6元的价格从大丰某农场种业公司批购了1.5万公斤“淮稻5号”稻种。这批种子主要销往耿庄、忘私、祝庄、春草等15个村。   事件发生后不久,俞垛镇政府与大丰某农场种业公司达成协议,由俞垛镇政府全权代表受害农民索要赔偿。   纪宝国说,鉴于大丰某农场种业公司一次性将8.36万元赔偿款汇至镇政府专用账户,1000多名农民得到及时赔偿,因此,公安机关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据姜堰市农业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文武介绍,目前,该局已根据《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对两个种子经营部罚款4.7万元,没收劣质稻种1850多公斤。 来源:姜堰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