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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种子酿祸 两农户获赔11.5万
来源:种子网           2007年09月21日   阅读:

  9月10日下午,清流县嵩口镇立新村农户刘希彬和林畲乡岭岗村农户温炳文冒雨赶来县工商局送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2月8日和3月9日,经熟人介绍,刘希彬和温炳文两人花费1.795万元先后两次购买杉木二代良种35公斤。买到种子后,刘希彬和温炳文在育种期分别把买到的25公斤和10公斤种子播在9亩地上。但一个月过去后,杉木苗幼芽少,发芽率太低,根本无法保证进入市场。于是他们多次找到中间联系人解决,最后联系人只答应退还购种款1.795万元,在苗田损失赔偿问题上,却迟迟不肯答复。双方一直无法达成共识,两农户不甘心花了钱却赔上16.2万元的产值损失(按每亩出苗6万株,每株0.3元,9亩地计算),于是寻求工商部门进行调解。   9月8日,一份调解书终于使这起赔偿案件尘埃落定,经销商当场退还给两位农户购种款1.795万元,并补偿给两位农户田间(9亩育种田)9万元和误工费7000元,一次性付清了赔偿款11.495万元。 信息来源: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