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位置:天鸿种子网 >> 资讯频道 >> 国内综合 >> 内容阅读
天津市种子管理站开展种子企业财务状况检查
来源:种子网           2007年09月19日   阅读:

按照《种子法》的规定,只有具备一定资质,达到一定条件,才能取得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我站为了贯彻执行这一规定,近日,站组织相关人员对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企业进行了全面地、大规模地、严格地审查。其中注册资金情况、固定资产在用现状、近两年种子企业的种子经营情况也是此项工作的重点。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单位对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表数据应该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因此通过检查,我站发现有些企业实际的财务经营状况与报表数据不符。此外,还发现了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注册资本存在的问题。按照《种子法》的规定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的企业才有资格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而有的企业实际的实收资本只有30万元,对这种企业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对种子企业财务状况的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种子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行业法规。 信息来源:天津种子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