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疆博湖县种子站查处一起劣质种子案,涉案金额近8000元人民币。
9月7日,巴州种畜场五组农民黄某说,“今年春天我在五家渠农乐农业发展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焉耆分公司,购买了他们向我推荐的‘新优二号’、‘新新优二号’两种西瓜种子,西瓜挂果后,不但果型、色泽、瓜瓤颜色、瓜籽粒大小、肉质、口感都与品种特征、特性介绍不符,而且特别难卖,价格还低,找经销商,他们不理采,态度也差的很。”
无耐的黄某看着自家的西瓜,不但买不上好价钱,而且还销不出去,一年的辛苦不能白费,几经找经销商无果,他找到博湖县种子,要求他们调查处理,还他一个公道。
据博湖县种子站一名工作人员说,接到黄某的投诉后,该站十分重视,抽调种子执法人员及时查看黄某的西瓜地,并邀请种子、园艺、土肥等相关专家到场进行田间现场质量鉴定,查明事故原因,认定杂果率达80.8%,属劣质种子,给黄某造成7769元的经济损失。
案发后,博湖县种子站多次与经销商联系,希望他们尽早赔付黄某的损失。但五家渠农乐农业发展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焉耆分公司经销商无视《种子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态度粗暴、推脱,拒绝赔偿。
为了维护农民用种的合法权益,目前,博湖县种子站已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案件正在处理之中。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社新疆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