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博湖县种子管理站接到本布图镇农民投诉,称其与经济人王某签定的200余亩辣椒种植合同所提供的“红安八号”辣椒种子品种杂,结果较“红安六号”晚20余天,未见红果。
接到投诉后,县种子执法人员及时走访种植户,深入辣椒种植地块现场,进行田间现场检查(勘验),并与“红安八号”辣椒种子生产单位联系证明包装真伪,初步查明该“红安八号”假冒种子,其生产单位、生产许可证号、经营许可证号与“红安八号”标示均不相符。县种子管理站打破“以案办案”的做法,从考虑种植户利益入手,积极在产量损失及辣椒的成熟等级程度上进行测定,考虑到在产量上没有造成大的损失及种植户管理的相关措施不到位,为最大限度地挽回农民损失,加大调解力度,双方已初步达成追偿意向。
县种子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经济人王某2000元的经济处罚。
来源:新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