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种子企业:
为了准确掌握我省农作物种子出口情况,规范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秩序,根据《四川省出口型种子企业对外贸易自律公约》规定,请将你公司2007年度的农作物种子出口情况和2008年度计划出口数量在2007年7月31日前上报省种子站生产管理科。具体要求:
1、本公司在农业部申请到的2007年度种子出口指标数量。
2、本公司(含代理外公司)2006年10月—2007年7月的出口数量(分国家、品种)。其中越南分春季和夏季。
3、若是代理外公司出口,则在上述要求基础上注明代理的公司名称。
4、本公司2008年度计划出口数量(分国家或地区)。
另外,各出口企业若要补报2007年度出口指标的,也请在2007年7月31前将《出口农作物种子审批表》报至我站生产管理科。
联系人:吴开均 联系电话:028—8557950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四川省种子站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