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市)种子管理站:
目前,我市“两杂”制种生产即将进入花期,为了进一步加强花期种子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全市种子质量,确保我市种子产业稳定健康地发展。根据省农业厅晋农(种植种子)发[2007]11号《关于开展2007年玉米种子生产田花期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两杂”制种生产的实际情况,现将二00七年“两杂”制种田花期质量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各县(区、市)种子管理站对本辖区的种子生产企业和种子生产田要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对种子生产企业和种子生产田的检查率要达到100%。
2、市站对全市“两杂”制种田进行全面普检,对种子生产企业和种子生产田的检查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
3、省级抽检70%以上的种子生产企业和制种田,其中去年质量抽检不合格企业和投诉举报企业是抽查重点。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在我市从事玉米、高粱亲本繁殖和杂交制种生产的所有本地和外来种子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各县(区、市)种子管理站对本辖区种子生产田的花检情况和企业自检情况(包括生产情况、花检面积、档案建立、花检结果等);
2、种子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与实际生产田是否相符;
3、种子生产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4、种子生产质量档案是否规范;
5、种子生产田和亲本繁殖田的隔离条件是否安全,去杂、去雄等情况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6、无证生产情况。
三、检查形式
1、企业自查:各种子生产企业对本企业所属的“两杂”种子生产田和亲本繁殖田进行全面自检,做好检查情况的原始记录,建立规范的种子生产质量档案。
2、各县(区、市)种子管理站对本辖区“两杂”种子生产田和亲本繁殖田进行全面普检,检查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及时上报,并督促立即整改,彻底清除质量隐患。
3、市站对全市“两杂”种子生产田和亲本繁殖田进行重点抽查和复查。着重抽查制种面积较大的企业、农业部种子质量认证试点企业、全国种业50强企业、去年质量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历年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和被举报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能现场解决的立即解决;现场无法处理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并用书面材料上报市站。对处理结果市站将组织复检,严防出现质量问题。
四、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法
1、检查采取不定期、不定时、随机、随地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前,检查人员首先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所抽查企业种子生产情况(包括品种布局、基地分布、品种类型、制种面积、亲本来源、亲本纯度等)。其次检查被检企业的种子生产质量档案,最后选择品种和地块进行检查,检查企业自检质量。
2、将同一品种、同一来源、同一世代和相连地块划为一个检验区,每个检验区最大面积不得超过1000亩,按标准进行取样。
(二)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7月2日——9月10日,各种子生产企业按照生产技术规程严格管理,针对不同播期、不同组合、不同地力和不同生产及管理习惯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质量控制,严格生产过程的全面管理。
2、县(区、市)级检查:7月15日——9月5日,各县(区、市)种子管理站对本辖区“两杂”种子生产田和亲本繁殖田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情况要详细记载,并用书面材料上报市站。
3、市级检查:7月20日——9月5日,市站对全市制种企业和制种基地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花期质量管理标准开展花检。
4、7月24日——8月15日,省站分组对全省玉米种子生产田进行抽检,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严厉查处。
5、9月8日前,各县(区、市)种子管理站将花期质量检查结果、工作情况及企业整改和监督落实情况等总结上报市站。
6、9月10日前,市站汇总全市花检结果,发布检查工作通报,将花检结果向全市通报,同时上报省种子总站。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各县(区、市)种子管理站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花期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制种生产质量的监管力度,狠抓关键环节和关键措施的落实,搞好今年花检工作,提高种子质量。针对今年种子体制改革造成的种子企业合并、撤销、改制重组、整体转移等情况,对已安排了今年种子生产的企业要一如既往地严加监管,明确谁安排生产,谁就要负责到底,保证种子质量和农民利益,对拒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职责的,要进行严厉处罚和追究责任。
2、花检工作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田间检验标准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就地解决。
3、花检工作要严肃认真,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对花期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好的县(区、市)种子管理站和种子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必要时采取严厉的经济处罚。
4、实行花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区、市)种子管理站,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本单位花检工作责任制,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赏罚分明。对那些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包庇纵容、徇私枉法所造成的花检质量案件责任人,要进行认真查处、严格追究,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玉米种子田花期抽检评分标准
晋中市种子管理站
二00七年七月八日
报:省农业种子总站、市农业局
送:各种子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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