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农(种植种子)发[2007]11号
各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根据农业部2007年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我省玉米杂交种生产状况,经研究决定在玉米种子生产的关键时期进行田间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种子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抓好花期管理,提高玉米种子质量。现将2007年玉米制种田花期质量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市、县两级对生产单位和制种田实行100%检验。上年监督抽查、春季市场抽查不合格企业作为检查重点。
2、省、市两级联合抽检70%以上的制种田,其中投诉举报企业是抽查重点。
3、针对省外制种面积逐年扩大的现状,选择2-3个省,对面积较大企业的种子田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种子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与生产田相符情况;
2、种子生产质量档案;
3、生产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4、生产田隔离条件、去杂、去雄及病虫害情况。
三、工作安排
1、7月15日-8月20日,市、县种子站对辖区种子田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市种子站督促指导省站抽查不合格企业按时完成整改;
2、7月24日-8月15日,省种子站分四组对全省种子田和省外种子田开展花期检查。第一组:大同、朔州、忻州;第二组:吕梁、晋中、临汾、运城;第三组:长治、晋城、太原;第四组:内蒙、新疆、甘肃等省区。
3、9月10日前,各市将检查整改情况总结报省种子站;
4、9月10日-15日,将全省花期检查工作总结上报农业部。
四、工作要求
1、各级种子站要认真履行种子质量管理职能,认真组织好辖区内制种田检查,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
2、检查组采取不定期、不定时、随机、随地的方式对种子生产田进行检查。检验员检查时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并自觉接受被检单位的监督。
3、被检企业要高度重视种子生产过程的田间检验,积极配合检查,不合格企业要认真完成整改。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玉米 制种田 花期检查 安排
抄报:农业部种植业司、全国农技推广中心
山西省农业厅 2007年7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