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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万盛区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宣传方案》的通知
来源:种子网           2007年07月02日   阅读:

重庆市万盛区农业局电子公文 万盛农发〔2007〕20号 重庆市万盛区农业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万盛区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 政策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今年,是我区实施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第一年。对种稻农民实施直接补贴政策是一项新的惠农扶粮政策,对于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又具有“一补多效”的功能。按照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重庆市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07〕248号)和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宣传方案〉的通知》 (渝农发〔2007〕282号)等文件的要求,区、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的正面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更好地推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 为了落实好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实施好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现将《重庆市万盛区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宣传方案》和《重庆市万盛区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要点解答》印发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深入贯彻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宣传任务。 附件:1.重庆市万盛区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宣传方案 2.重庆市万盛区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要点解答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重庆市万盛区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 宣 传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 号文件和市、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一认识,提高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并通过政策与科技的有效结合,更好地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一是及时发布有关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的政策信息,及时向广大农户宣传解读良种补贴政策;二是对良种补贴政策效应下建立“三增”长效机制的有效探索给予研究性报道。 (二)宣传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管理方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各镇在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管理方面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工作中好的做法或应加以注意之处;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务必达到项目规定的要求,为加快完善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摸索路子。 (三)认真调查研究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施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对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有重要作用,可以说是“一补多效”。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在我区是第一年实施,缺少操作经验,各镇要认真调查研究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探索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与途径,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办法。 三、工作安排 我区2007年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由区农业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区农业局区农技站和区财政局农业科共同负责。要通过各种媒介对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进行宣传,确保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的落实到位。 一是在万盛信息港、万盛党政网等网站上长期刊载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政策、信息,报道各镇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管理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同时,宣传重庆种业信息网和重庆农业信息网的网址,方便干部群众登陆查询相关信息、资料。 二是广泛印发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解答资料,宣传解答政策。区级负责印发到镇和区有关单位,各镇负责翻印发放到村、社和农户,让广大农户知晓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的主要政策、措施。 三是在每一个集贸市场、镇政府公开栏、村社公开栏、农村各主要路口和较为集中的农户居住地,以及区农业局、财政局的宣传栏等地方张贴由市种子管理站印制的宣传公告或区、镇印制的宣传资料;各镇根据工作需要,在公路旁和集镇书写标语和张挂横幅,广泛宣传国家补贴政策。 四是区、镇要利用《万盛报》、有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为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区、镇农业、财政部门要分别公布工作咨询电话,接受群众咨询。 五是分阶段定期向区里反馈、交流实施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工作中的做法、经验、问题及建议。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该项目的有效落实,区农业局决定成立“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区农业局副局长胡小容任组长,成员由局农技站、财务室和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技站,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方永生同志为联络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宣传、督查管理、数据汇总及信息发布等工作。各镇农业服务中心为此次具体负责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工作的职能部门,明确一名宣传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及免耕栽培、配方施肥、增窝增苗等重点技术示范推广的材料收集、整理和编报等工作,并在5月20日前将宣传工作联络人员名单上报区农技站。 附件2: 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要点解答 一、为什么要实施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 答:水稻是我市播种面积最大的主要农作物,是人们的主要口粮,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关键。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提高粮食品质,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今年在我市实施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鼓励广大农民扩大水稻种植面积,这对提高粮食产量和保障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范围包括哪些区县? 答:重庆市内种植水稻的所有区县(自治县)。按原农业税计税面积内实际种植良种水稻面积给予补贴,即补贴面积不得超过原农业税计税面积中的田面积。 三、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实行直接补贴方式,按农业税田面积中的种稻面积直接发放到享受补贴的农户,每亩水稻补贴15元。 四、补贴对象是谁? 答: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对象是重庆市内原农业税田面积中实际种植水稻良种的农户。 五、农户领取补贴资金要经过那些程序? 答:农户领取补贴资金要向村社申报,经过村社逐户登记造册,村委会张榜公示七天后,由村、乡(镇、街)、区县逐级审核上报。审核完成后由金融代理机构将补贴资金转到享受补贴农户的卡(存折)上。 六、公示应公示哪些内容? 公示是为了确保公正和接受群众监督,应在村委会或村集中活动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的姓名、种植面积和补贴金额等。 七、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资金最迟在什么时候可以兑付给农户? 答:各地在水稻栽秧以后就应当进行登记造册、公示、审核、上报等工作,因我市各地生产季节有差异,各区县(自治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登记上报的截至时间,最迟应当保证在9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户。 八、怎样利用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加大水稻生产新技术的推广? 答:主要是做好三个结合。一是要与推广水稻良种相结合,大力宣传、推荐适应性强、抗病、丰产的水稻良种,提高良种覆盖率;二是要与水稻生产新技术相结合,重点是免耕栽培、无盘抛秧和增窝增苗技术,提高科技入户率;三是要与创高产活动相结合,要在项目实施区域内大力开展水稻创高产活动,将良种良法集成并应用到创高产活动中,引导农民实现水稻的高产栽培。 九、实施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有哪些监督措施? 答: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直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各级政府和农业、财政部门及银行应当按照分级职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掌握动态和排查隐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规的,必须依《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处,决不姑息;对触犯党纪、政纪或法律的,应当按规定移交纪委、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十、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 答: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由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由农业主管部门牵头。水稻良种种植农户在政策理解方面有问题时可向当地农业、财政主管部门咨询。 十一、遇到有违背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的事情应向谁反映或投诉? 答:万盛区农业局、财政局都设有举报电话,遇到有违背国家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的事情可以通过当地举报电话进行反映或投诉。 区农业局举报电话:48266752 区财政局举报电话:48270799 主题词:农业 粮食 通知 重庆市万盛区农业局 200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