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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综述
来源:种子网           2007年06月21日   阅读:

吉林省粮食生产4年连续获得大丰收,3年连续创历史最高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2005年达3264元,2006年达到3641元。这一大好局面,与吉林省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密切相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连续4年出台了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几年来,全省共投入资金111.8亿元,其中良种补贴资金8.7亿元,3项技术补贴资金1.7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2亿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补助资金1.2亿元,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99亿元。 从2004年起,全省实施了专用玉米、高油大豆、优质水稻3大作物良种推广补贴。4年来,中央财政共补助吉林省良种补贴资金8.7亿元,补贴资金从2004年的1.9亿元增加到今年的2.4亿元,补贴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到目前,全省良种补贴面积已达到1850多万亩,覆盖全省64个县(市、区),受益农户221万户,补贴面积逐步扩大,补贴资金逐步增加。 启动3项技术补贴项目。4年来,共投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168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850万元;省财政连续4年安排省级3项技术补贴资金共计1亿元。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实施补贴面积11440万亩,达到了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中央和省财政按照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单机补贴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余70%部分由购机农民自筹解决。4年来,共投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35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810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4年来,共投入补助资金1.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9500万元,省级补助2000万元。2007年,按照国家批复吉林省16万人的培训任务,国家补助吉林省阳光工程培训经费4000万元,已下达各市(州)、县(市、区)。省财政专项安排补助经费500万元,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从2004年开始,全省全面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4年来,全省共拨付农民粮食直补资金72.3亿元,补贴资金从最初的15.4亿元增加到今年的19.2亿元,补贴资金总量已达到全省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一半以上。补贴品种由最初的玉米、水稻、大豆,扩大到包括杂粮杂豆在内的所有粮食品种。补贴资金的兑付由最初直接支付现金,全部改为存折发放,既保证了资金安全,又有效地防止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对种粮农民实行了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2006年拨付全省农资综合补贴资金7.6亿元。2007年,国家进一步增加了农资综合直补金额,对吉林省补助在上年基础上又增加11.5亿元,达到19.1亿元。目前,省财政厅正在办理对市县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拨款手续,并要求市县在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兑现到农民手中。今年两项补贴资金合计达38.3亿元,预计农民人均可得补贴265元。 (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