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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开展二00七年种子生产田苗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种子网           2007年06月13日   阅读:

各市、州、县(市)种子管理站、种子生产单位: 为加强种子生产田的苗期质量管理,保证种子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将今年全省种子田苗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今年种子田苗期检查采取企业自检、县(市、区)站普检、市(州)联检、省站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范围 省内全部种子生产田。包括玉米、高梁、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 三、检查内容 1、生产许可证 种子生产单位是否取得了种子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品种、地点、面积与许可证是否相符合。 2、质量保证措施 田间档案记载情况;有无制种技术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落实岗位责任,特别是去年质量不合格的单位。 3、隔离区 是否达到隔离标准,要用高杆隔离的高杆作物是否达到高于制种亲本30cm以上。 4、苗情况 调查苗情,父母本比例,生长是否协调。 5、种苗纯度 种苗纯度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去杂去劣情况。 6、田间档案 要认真检查田间档案的建立、内容、记录情况。田间档案要求内容详细,层次清楚,确实体现种子田的真实情况和管理水平,一旦出现问题,具有可追溯性。对没有建立档案的单位要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四、检查时间 种子生产田的苗期检验工作从6月2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 五、几点要求 1、加强对苗检工作的领导。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把苗检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 2、苗检工作要做到严肃认真。苗检工作要力求实效,不走过场;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无法挽救的坚决报废。 3、及时认真搞好总结。苗检结束后,各市(州)种子管理站要认真总结,对苗检不合格单位在种子系统内通报;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并将苗检总结于7月5日前报省站质量管理科。 二00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