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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种子网           2007年06月08日   阅读:

湘农业发[2007]147号 湖南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7]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作出了具体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精神 针对当前种子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去年5月下发了《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对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和强化市场监管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这是继1962年、1972年和1978年后,国务院第四次专门就种子工作作出的具体部署,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就种子产业发展下发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40号文件精神,我省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市场管理、加快现代种业发展都逐一提出了要求,这对于促进我省种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种子管理的责任主体,肩负着指导种子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的双重任务,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实施意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的要求上来。要把贯彻《实施意见》精神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种子管理新机制,构建种子市场新秩序,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当作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保护农业生产力,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基础的重要举措来抓;当作把握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机遇,促进我国种业融入国际竞争之中,努力打造民族种业“航空母舰”的重大举措来抓。因此,各地要在前一段学习、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40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促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涉及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又涉及种子产业发展,而且还事关社会的稳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专门班子,明确责任,一项一项工作责任到人,逐项落实,稳妥推进,确保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从我省前段改革的实践来看,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来势很好,进展顺利。但也要看到国有种子企业的脱钩工作在全省进展不一,也存在较多的矛盾和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存在畏难情绪,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改革不深入。因此,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因地制宜提出政企分开、完善种子管理机构、加强市场监管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主动向本级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强有力支持,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政企分开,按时脱钩。《实施意见》要求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分开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将种子生产经营机构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出去,实现人、财、物的彻底分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政企分开工作。到期未分开的种子生产经营机构,自2007年7月1日起不得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未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开的种子生产经营机构在今年7月份统一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不再向未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开的种子生产经营机构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未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开而又继续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种子公司要依法进行查处,决不手软。对种子生产经营机构未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开的市、县,我厅将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暂停农业项目安排和提供资金支持。 (四)完善体系,强化管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不但要抓脱钩,也要抓种子管理体系建设、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种子市场监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对种子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法履行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的职能。在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地方,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可以行使种子行政处罚职责,但要与种子管理机构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种子市场和种子质量的监管,确保农业用种安全。 三、加强督导,收到实效 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面督导”的原则制定督导工作方案,采取定点联系、实地督导、工作会商、定期通报等督导方式,随时掌握推进改革的工作进展,定期汇总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特别是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及时总结改革的主要经验,加强宣传和交流,督促《实施意见》落到实处,使我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不流于形式,收到实效。 省国有种子公司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州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导,推进我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七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种子 体制改革 意见 通知 抄送:各市州人民政府。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7年6月6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