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2006]40号)文件下发后,我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种子管理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各地均建立了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这次全市换届工作后,特别是《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7]33号)和贵州省农业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各地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一些县还对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实和调整(如桐梓县)。目前全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如下:
一、种子管理机构、国有种子公司人员基本情况
1、全市种子管理机构核定编制105人,实际在岗人员88人。其中市种子站编制14人,在岗12人。县级种子站核定编制中最多的12人(绥阳),最少的5人(仁怀),县级种子站在岗人员最多的9人,最少的4人。
2、全市国有种子公司现有基本情况:总人数163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62人,自收自支人员45人,企业编制26人,聘用人员10人,退休人员26人。
二、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目前进展
遵义市种子公司的改革,市局进行了多次调研、座谈、讨论、分析,方案已报送市人民政府(未批复下来)。
县级国有种子公司的改革进展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一类是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如湄潭县种子公司,该公司在国办[2006]40号文件下发前,已撤销了湄潭县种子公司,注销了法人资格。其全额拔款的事业人员7名,已竞聘到县农业局各事业站;6名自收自支人员挂靠到县种子站,原身份不变,工资由县财政实行定额补助并随调资等因素变动;公司自行聘用的4名人员,已按人事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并解除了聘用关系。县种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移交农业局和种子站管理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移交同级财政管理,公司帐上资金在保障改革工作完成后移交财政。二类是改革工作进展比较快,进入实质阶段的种子公司。如遵义县种子公司,事业编制人员已全部安排到各业务站,拟保留县种子公司,现有人员14人全为企业人员,按照文件精神,下步改革的任务是将公司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剥离出去。又如仁怀市种子公司,在摸清人员、资产的情况下,向政府提交了种子公司改革的请示,主要内容是:全额事业人员到农业局各业务站工作,对聘用人员,按工作年限,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每年1200元),资产包括资金和固定资产,则根据农业局的工作任务,多数划拨农业局管理,少数移交国资办。第三种类型是条件比较好,人员安置也没有问题,农业局或国有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改革有了初步意见或方案,但未进入实质性操作。第四类是仍处于等待观望,具体的改革意见或方案未见到。
三、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和存在问题
1、难点:主要是自收自支人员的安置难以解决,全额事业或企业人员比较好办,事业人员可参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竟聘到业务站,企业人员一般实行买断,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其次是资产的清产核资和划拔,主要是如何发挥现有资产的最大作用,利于农业部门开展工作。三是对资不抵债的公司如何解决自收自支人员和企业人员的问题。
2、主要问题:这次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无论改革进展快慢,除市级外,湄潭县解决了部分工作经费,其它县级均未涉及到如何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的完善和强化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既没有涉及到将种子站改为种子管理站,也没有涉及到重新核定种子管理站编制、职能、规格、经费补助和管理形式等内容。
遵义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0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