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1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办[2006]263号文印发《福建省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12月26日福建省农业厅组织召开了全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布置全省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隶属于当地农业部门的县级种子公司不再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整体改制或注销。为此,福清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听取县农业局关于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汇报,以形成会议纪要,要求福清市农业局自2007年4月底前剥离县种子管理站的经营职能,撤销县种子公司。为贯彻落实县政府纪要精神,福清市种子公司将现有仓库的种子8186公斤,其中“T优7889”3350公斤、“金优明100”4836公斤,委托福州市政府指定公物拍击单位福州金槌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5月25日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成功,标志着福清市种子公司已停止一切种子经营活动,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福清市种子管理站 林栩松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