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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面积达2037万亩
来源:种子网           2007年04月27日   阅读:

  我国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面积达2037万亩 三大效益显著      记者从农业部在京召开的2007年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及项目验收会议上获悉:农业部从2002年开始在旱作地区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夏玉米已普遍实行免耕播种,春播和秋播作物的免耕作业面积不断扩大。截至2006年底,在北方15省(区、市)已建成167个国家级保护性耕作示范县,省级项目县262个,示范推广面积达2037万亩。      据了解,保护性耕作实施五年,经济效益十分可观,实现了作物的稳产增产,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部10个监测点的14种作物产量数据显示,有13种作物表现出了增产效果,其中,玉米增产4.1%,小麦增产7.3%,小杂粮增产11.2%,大豆增产32%。在一年两熟区,保护性耕作节本增产带来的综合经济效益平均为101元/亩,一年一熟区为43.5元/亩。      生态效益初步显现。秸秆覆盖还田有效地减少了农田扬尘,内蒙古武川、松山和河北丰宁等地的田间监测和风洞模拟试验结果表明,秸秆覆盖分别减少农田扬尘60%、54.4%和48%。秸秆还田还增加了土壤中的有机质,提高了土壤肥力,据测算,麦田每年可增加土壤有机质0.01%~0.03%,玉米田年可增加0.02%~0.06%。一年两熟地区,全程采用保护性耕作后,土壤蓄水量增加16%~19%,水分利用率提高12%—16%。此外,秸秆还田减少了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减缓了温室效应,有效避免了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      社会效益已经凸显。保护性耕作的全面实施,改变了传统的耕作方式,增强了农民科学种田的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农民的整体素质。同时,保护性耕作促进了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农机具结构调整与优化,一些先进适用、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新型机具得到推广应用,提高了农业装备水平。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司长宗锦耀介绍说,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综合应用,实现了农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使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      宗锦耀告诉记者,我国约有l0亿亩的旱作面积适宜使用保护性耕作技术,但目前实施面积只有2000多万亩,占2%左右。日前,农业部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提出,力争在“十一五”期末,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超过6000万亩,达到北方适宜地区耕地面积的6%。      宗锦耀透露,2007年,中央财政继续投入3000万元用于发展保护性耕作。农业部将新建16个项目县,每个项目县投入30万元,新增实施面积1万亩;对2006年启动的67个项目县进行续建,每个项目县投入30万元,在第一年基础上,新增实施面积2万亩;在2004年启动的34个示范县中,选择20个实施工作较好的项目县,每个项目县投入15万元,新增示范面积3万亩以上。(梁宝忠) 信息来源: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