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市农药检定所获悉:为保证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确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本市将从今年起对高毒、剧毒农药以及杀鼠剂实行核准定点经营制度。
据了解,申请经营高毒、剧毒农药及杀鼠剂的单位,应向所在区、县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报市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按照销售网点布局核准经营。要求经营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金至少在二十万元以上;经营一般农药连续三年且未出现违法行为;具有两名高级或者一名高级、两名中级农药(植保)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已经建立完整的农药经营台账。此外,本市对高剧毒农药的使用也作出严格规定,高剧毒农药不可用于蔬菜、瓜类、果树和中草药材等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