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永清 王文广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为了实现这一历史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重大决策,2005年12月28日至29日召开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十一五”期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05年12月31日发表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年2月14日至20日中共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分别在开班式和结业式上作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实行城乡统筹,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方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尤其要在“多予”下功夫。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论述精辟、内涵深刻,为我们指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向,坚定了信心。
央行县支行是县域金融机构的主体和管理部门,负有货币政策传导,窗口业务指导,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协调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重要职责。同时央行县支行身处农业第一线,与“三农”近距离、最直接,其工作重点服务对象是“三农”,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肩负着重要使命,而且要当好金融服务的领航旗舰,为实现党中央和战略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要充分认识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意义
央行县支行是中央银行延伸到农业第一线的机构,职工人数占总行职工总数的50%以上,是新农村建设中提供金融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提高央行县支行职工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至关重要。
首先要认识我国的国情,我国是一个幅员广袤辽阔,农村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的发展中国家,如果工农城乡不能协调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亿万农民的生活状况不能改善,科学发展观就无法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难以实现,现代化进程就会严重受阻。
第二要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国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和我国现代化的实践表明,工农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是现代化建设成功的重要前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持久动力。农村集中了我国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群体,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的源泉。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推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增长,同时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
第三要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不但惠及亿万农民,而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开辟各种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中心任务。只有清醒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才能牢固树立农业基础地位思想,增强支持“三农”、服务“三农”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要把支持“三农”作为央行县支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讲话中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好“三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广大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用科学发展见统领金融工作全局,充分发挥好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作用,做到支持“三农”思想重视,工作创新,措施落实,服务到位,为新农村建设自觉、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央行县支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当好金融服务的领航旗舰,积极协调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围绕“三农”,立足本职,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对金融的需求,为新农村建设打造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营造和谐的金融服务环境,取得最佳的金融服务效果。
一是要形成金融服务的合力,由央行县支行牵头,由辖区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共同组成支持“三农”金融服务协调小组,深入农村、农户调查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调查方式可采取问卷调查、入户调查、召开座谈等多种形式,在此基础上根据农民的意愿和需求,结合自身的资金实力,制定行之有效可操作性的支持“三农”的措施,落实信贷资金投入,保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要。
二是在央行县支行的配合下,县国有商业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加大受权受信额度,加大对“在农”信贷资金的投入量。目前在经济欠发达或不发达地区制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资金短缺,而县国有商业银行受权受信额度小,支持县域经济力不从心,特别是支持“三农”更是捉襟见肘,无以为计,面对新农村建设对金融的需求,央行县支行要主动出面协调,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调整工作思路,转变经营理念,确定服务方向,加大信贷投放,从新农村建设成果上体现支持“三农”的力度。
三是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通过法人结构治理,科学管理机制建设,业务创新和发展,使农村信用真正成为提供强大资金支持,成为引导、积聚社会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主力军,特别是在中央银行专项票据转换期内,央行县支行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良贷款下降,资本充足率等进行检查指导,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增强农村信用支持“三农”的能力,同时要引导农村信用社积极改善金融服务,切实解决好农民贷款难、难贷款的问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和资金支持。
四是继续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和窗口指导,加强农村信用社利率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利率浮动规定,通过利率杠杆调节农村资金供求关系,增强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内动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是进一步加强支农再贷款的投放、使用、管理。几年来通过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支持,不仅对农村信用社增强资金实力,改善经营,引导农村信贷资金流向,缓解农民贷款难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经过不断完善支农再贷款政策和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新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保证了资金需求。在新农村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强支农再贷款的投放、使用、管理,要做到把握投向、保证重点、使用合理、管理严密、农民受惠,使支农再贷款在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服务功能,同时要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使支农再贷款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六是积极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信用社要相应提供安全、快捷、高效的支付结算服务,央行县支行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农村信用社开通大额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的绿色通道,为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力,加快农村资金清算速度,满足农村支付需要和理顺支付管理体制发挥积极的作用。
七是央行县支行要为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通过深入农村农户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农村群众所需所盼所求和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提出对策建议,为地方党委政府建设新农村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八是要接受社会和农民对金融服务的监督,及时修订完善支农金融服务措施,把支持“三农”、服务“三农”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