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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局]我市明确2006年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补贴、奖励实施意见
来源:种子网           2006年04月06日   阅读:

日前,常州市农机局和常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了2006年市级财政对农民购置插秧机的补贴标准以及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奖励原则。 1、对新购置(到中标企业合同购置)的乘座式、步进式插秧机继续与省财政实行配套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 (1)乘座式插秧机,每台市财政补贴0.6万元。 (2)步进式插秧机,金坛、溧阳市每台市财政补贴0.2万元,武进、新北区每台市财政补贴0.15万元。 以上插秧机财政补贴资金实行由市财政与中标企业按实直接结算制。 2、对新购置(到中标企业合同购置)的乘座式、步进式插秧机技术培训继续安排培训补贴经费。补贴标准分别为: (1)乘座式插秧机,每台市财政补贴0.1万元。 (2)步进式插秧机,每台市财政补贴0.03万元。 3、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加快水稻机插秧推广步伐,提升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 (1)由市农机局对各辖市区农机局实行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百分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社会影响好、成效显著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奖励资金从市农机化技术推广专项经费中列支。 (2)对新建成的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乡镇继续给予一次性奖励。考核确认原则按常农机发[2005]5号文件《常州市2005年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考核奖励办法》执行。奖金额度为每镇2万元。 (3)积极鼓励、扶持以开展水稻生产机械化服务为主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建设。对达到“四有”(即有良好机制、有较多机具、有服务规模、有综合效益)要求,并由民政、工商等部门认定、核发有关证照,在全省有名,在全市起引领作用的前10位实行“以奖代补”。每个典型组织安排“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