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周克军;李东升
整合支农资金就是以地方(通常指县、市、区级)和产业发展为平台,将中央、省、地市财政部门预算安排下拨的支农资金与地方财政、农口部门安排的支农资金集中起来,捆绑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支农资金是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涉及到相关农口部门的利益,示范和推进此项工作肯定有一定的难度,必须先易后难、稳妥推进。
明确整合支农资金的整合范围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当前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是:除救灾资金和特殊用途资金外,包括财政部门管理分配的支农资金以及农口部门预算中用于农业项目的支出。
支农资金整合的基本原则支农资金的整合应坚持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坚持分配环节和使用环节整合相结合、存量调整和增量集中整合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县为主、规划引导、集中投入原则;坚持先行试点、稳步推进,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的原则。
整合支农资金的方法和步骤整合支农资金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口部门支持、工作思路清晰、各项机制完善的前提下才得以实施和推进。
强化对整合支农资金的政策宣传,加强对整合支农资金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协调和督办机制,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班,由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农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农业工作的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协调和解决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支农资金的整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对现有的支农资金进行科学清理和分类。支农资金的整合一般按资金的性质进行整合,相同性质的支农资金一般属于资金整合的范围。支农资金按性质分,可分为农业生产类,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土地资源开发整治资金、高产农田建设资金、产业化经营资金、农技推广资金等。管理服务类,如农村公益事业的“以钱养事”资金等。
以产业结构调整和项目规划为导向,打造整合支农资金平台。各级政府通过制定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分年度的实施计划,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统筹安排,并以此作为农业项目资金的申报和安排的依据,引导资金的整合。在具体的方法和方式上,可根据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需要,灵活进行安排选定。
建立健全支农资金整合监管机制。支农资金的整合核心内容是实现资金的集中投入,地方不能以整合支农资金为由,擅自改变支农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实施标准、实施内容和实施地点。对支农资金的整合,应在政策范围内,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同意后执行。要建立支农资金整合档案制度,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要建立支农支出透明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项目公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