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陕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曹陇生)为了加快推广苹果生产机械化,降低苹果生产成本,减轻果农劳动强度,提高苹果生产效益,今年我省决定投资150万元专项资金对果园微型耕耘机械实施购置补贴。
从2002年起,我省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果园机械在洛川、白水县进行了试验示范,效果十分显著。
今年开始,省农机局、省果业局决定投资150万元专项资金,在省政府确定的30个果业主产区为果农购买微型耕耘机械进行补贴。
补贴的区域是洛川、富县、宜川、白水、合阳、澄城、礼泉、淳化、宜君、凤翔和城固11个县;补贴对象为实施区域内的果农(农场职工)和果业生产的农机或果业服务组织;补贴的机具为2006年中标的7个厂家23种型号的微型耕耘机械;补贴标准为2000元/台、1000元/台。补贴推广机械1000台,作业面积2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