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白长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重点和难点在贫困地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首先要消除贫困。这也是新阶段新形势下我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核心内容。
以科学发展观正确判断我区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自国家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我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进入新世纪,国家重新调整扶贫开发战略重点后,我区的减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牧区绝对贫困人口由2001年末的183.7万人减少到2005年末的92万人;已经扶持的近3000个重点嘎查村共新建水浇地220万亩,购买和调剂畜禽近300万头(只),解决了40多万人、170万头(只)牲畜的人畜饮水困难;重点嘎查村的通电率达到98%,通邮率达到100%;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十五”期间,我区60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工作重点旗县的平均GDP从11.57亿元增加到22.68亿元,平均地方财政收入由5409.45万元增加到1.1亿多元,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从1691.1元增加到2004年的2696.85元。
但是,我区的扶贫开发工作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和困难。据自治区统计部门初步测算,到2005年末全区农村牧区仍有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近92万人,需要扶持的低收入人口有77.6万人。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重大部署,稳步推进“十一五”时期我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应坚持并完善以下六个方面的扶贫开发机制:
(一)开发式扶贫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对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辅之以救助,在贫困地区逐步建立生活最低保障制度。
(二)参与式扶贫机制。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实行公告、公示,贫困嘎查村公开识别、确认贫困户,受扶对象张榜公布,扶持项目交群众讨论,项目实施由群众全程参与等等。
(三)产业扶贫机制。继续加强建设并完善信贷扶贫资金项目库,大力扶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由龙头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带动更多的贫困户增加收入。采取“大户”、“能人”带动的方式,把信贷资金直接贷给有担保抵押能力的大户能人,由他们带动周边一定数量的贫困户脱贫。
(四)项目管理机制。选好扶贫项目并保证项目资金直接到贫困嘎查村、贫困户;对项目运行跟踪监督,公开招标、定期检查;建立扶贫绩效考评体系。
(五)能力建设机制。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大力实施农牧户能力建设工程,抓好科技入户,将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六)工作责任落实机制。继续落实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并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与此同时,新阶段的扶贫工作还要在以下七个方面下大功夫:
(一)按照构建和谐文明新村的要求大力实施整村推进。要合理确定扶贫对象,真正把扶贫资金用到贫困人口身上,集中力量解决那些有基本素质、有一定条件、有脱贫积极性的贫困家庭的生产条件,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要因户制宜,逐户明确帮扶措施;要落实工作责任,采取领导联系、干部挂钩、党员帮扶和“富帮穷”等形式,把帮助贫困农户脱贫的责任落实到人,不脱贫、不脱钩;要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要搞好农村牧区基础建设。
(二)按照自治区“三化”互动要求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围绕自治区确定的六大主导产业,扶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推广先进的种养殖模式,提高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继续实施养羊产业化扶贫战略,把招商引资作为重要的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项目。
(三)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提高农牧民综合素质,促进贫困人口培训转移。逐步扩大“农村牧区劳动力培训转移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和范围,实现转移一人,脱贫一户。
(四)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草牧场、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缺水补水、缺土改土,缺路修路,缺电上电。
(五)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继续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把党政机关定点包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不脱贫不脱钩。进一步搞好同北京市的经济协作和技术合作工作。继续搞好区内对口扶贫。积极探索各行各业、社会各界扶贫济困的新路子。
(六)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七)按照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要抓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机遇,把那些创业能力强、带民致富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充实到领导岗位,实现干部增能力,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