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新农村,答案在农村,又不全在农村。必须坚持以党委、政府推动为主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而为,量力而行,齐心协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积极而为,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将政策、资金和人力向农村倾斜,确保“十一五”期间财政支农资金每年增幅高于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同时,充分调动企业和村民积极参与到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来。但也要看到,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因此在积极而为的同时还得量力而行。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搞集资摊派增加农民负担,不能增加村级债务,也不能搞升级达标和强迫命令,更不能搞“一刀切”。每一年都要选择1-2个突破点,扎扎实实推进,务求实效。
就目标而言,今后五年,龙口将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这一总体方向,全力推进“三新四化建设”,即“打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营造新民风,加快农业经营产业化、村镇经济专业化、社会保障制度化、农村管理规范化步伐”。到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8800元,农村环境要有明显改观,农民整体素质和富裕程度要有明显提高,农村班子成员战斗力要明显增强。 来源:烟台日报 作者:于爱军
(作者系:烟台市委常委、龙口市委书记)